外省、市委托出国(境)政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料来源:干部处

加入时间:200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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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外省、市具有出国人员政审审批权的党组织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要写清参加出国团组的任务和对方党组织委托我方党工委政审的要求,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⑵个人人事档案或相关证明材料;

⑶个人政治表现;

⑷出国人员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调查证明材料。

承办部门:干部处        

办公电话:5127262 

办公地点:新北区管理中心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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