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街道党工委:
为推进我区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的通知》(常新先组发[2005]10号)的安排,区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将于3月4日召开城市基层社区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专题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5年3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河海街道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参加对象:
请河海街道党工委安排本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2-3名,每个社区安排1-2名党员参加。
三、会议要求:
1、请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在认真参加好所在支部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常新先组发[2005]10号文件的要求,围绕高新区(新北区)社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突出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和建设和谐社区的特点,认真思考,精心准备;
2、参加座谈的每位人员安排5-8分钟的发言时间。
区先进性教育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代章)
200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