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 新北区委组织部“创三优”服务承诺

资料来源:新北区委组织部

      加入时间:2005-6-14

    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新北区委组织部特制定“创三优”(创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一、提高办事效率
    1、党员本人或基层党组织来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随到随办;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手续齐全且符合规定的,随到随阅;
    3、基层党组织报送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请示、报告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明确答复;
    4、基层党委(党组)及部门报送的属区委委托组织部管理干部的任免请示、报告,自收到之日起20天内给予批复或明确答复;
    5、由区委管理和任免的干部,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文程序、印发任免文件;依法按章需提请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履行任免程序的,在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及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将提名文件等材料提交相关部门;
    6、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批件,所需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
    7、对各类人才政策问题,能够解答的当场解答,当场无法解答的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给予答复。

  二、认真受理信访
    1、对群众的来电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并及时将反映情况交职能处室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一般信访件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不超过40个工作日;
    3、对于实名举报,在接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办理时限和承办处室告知举报人;查核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查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4、坚持保密原则,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实行文明办公
    1、实行两个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和 “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向工作对象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手续等全部内容以及不予办理理由;工作对象来部办事,最先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个人,负责处理、引荐或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工作对象提出的问题。
    2、做到四个“必须”: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亮牌服务,接听来电时必须先说“您好”,与来访客人交谈必须面带笑容、用语文明,办公环境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3、推行“六个一”服务:“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接好每一个电话、做好每一项工作”,对来部办事、来访的同志,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五、严格职业操守  
    1、坚决改进工作作风,不让公道正派的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
    2、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让跑官要官的人在我这里得到好处;
    3、坚决遵守组织工作纪律,不让任何工作秘密在我这里泄露;
    4、坚决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让违纪违法行为在我身上出现;
    5、坚决发挥“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作用,不让党员、干部和人才在我这里受到冷遇。

    对于不能自觉遵守以上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的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并作为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造成一定影响,不适宜从事组织工作的,坚决调离组织部门。
监督电话:512725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