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党员服务工作

资料来源:中共罗溪镇党校 施小仙

加入时间: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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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最终要靠各行各业的基层党组织来落实。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七大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十七大党章在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在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共产党员在新形势下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需要。
    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职责,要采取组织宣讲、举办培训班、电化教育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抓好党员的学习培训,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从事不同职业的党员,可以区别情况,分别提出来教育培训的侧重点,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方法。尤其要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抓好新经济组织党员的学习,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党员的学习,使学习教育覆盖到各个社会群体。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力求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解答广大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帮助党员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做好关心帮助服务党员工作
    关心帮助服务党员,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励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十七大党章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把“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表述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总结运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趋多样化,一部分流动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退休人员中的党员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些党员进行关心扶持,在再就业中出谋划策,充分使他们体现到党的温暖。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载入十七大党章的一项新规定,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党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这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适应了流动党员不断增多的新情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其中有一部分是共产党员。因此,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要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的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双方加强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其次,要改进管理方法,打破流动党员的地域、身份、户籍界限,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及时把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的所在党组织。再次,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使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最后,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流出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联系,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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